首页 | 活动动态 | 领导动态 | 政策法规 | 投融资服务 | 股权投资 | 股权交易 | 债务性融资 | 改制上市 | 案例介绍 | 考试认证 | 典范企业 | 担保融资 | 金融专家
 您的位置:首页 > 股权交易 > 信息详情
洛阳矿业集团嵩县非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洛市产交公字【201111

  经洛阳市国资委批准,洛阳矿业集团(以下简称矿业集团)持有的洛阳矿业集团嵩县非金属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金属矿产公司)66%国有股权,在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公开出让。

  一、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非金属矿产公司成立于2008年,属矿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现有职工3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5人,主营范围是以非金属矿产品的开采、加工及销售为主。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矿业集团持有非金属矿产公司66%股份;刘建林持有非金属矿产公司7%股份;雷淑敏持有非金属矿产公司7%股份;刘东东持有非金属矿产公司10%股份;刘栋梁持有非金属矿产公司10%股份。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经矿业集团2011420日董事会会议和非金属矿产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经洛阳市国资委(洛国资【2011122号)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至2011331日经洛阳德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287035142.07元、负债总额249572250.39元、所有者权益37462891.68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以20113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洛阳明鉴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总资产为31173.79万元、负债为24957.23万元、净资产为6216.57万元。非金属矿产公司股东权益在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出的公平市场价值为6788.90万元人民币。资产评估报告已于2011620日经洛阳市国资委核准。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出让方拟定有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备查),合资格意向受让方应予以书面认可;

2、经公开程序确定的受让方应同标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

3、对氟化工产业及钾长石综合开发利用有明确的战略业务规划(提供业务战略规划报告);

4、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2010年经审计的利润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5、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保证金的设置

  经审核确认的合资格意向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结算专户汇入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其他合资格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挂牌起始价、挂牌期限和交易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起始价为4480.674万元。公告期为登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根据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情况,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交易方式。

  八、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一)受让方应在股权交易成交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非金属矿产公司注入资金,数额不低于13000万元,非金属矿产公司将此笔资金打入出让方与受让方共管账户,在完成转让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后,非金属矿产公司用此款归还借贷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借款本息,利息截止日为还款前一日。如不能及时归还借款本息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倍计息,直至还完为止。

  (二)对矿业集团为非金属矿业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受让方在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后60个工作日内与贷方协商变更为由受让方提供担保,若贷方不同意,则由受让方为矿业集团提供反担保。

  ()股权转让结束后,受让方将对非金属矿产公司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及社会统筹进行有效接续,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四)以上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出具书面承诺书予以认可。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399     邮编:471000     网址:www.lycqjy.cn

  联系电话:0379-63221710   传真:63238758

  联系人:郑昊 王守鹏

  监督机构:洛阳市国资委     监督电话:0379-63936613

 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1715

   

关闭窗口
平台简介
版权所有@国家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国家科技金融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国家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