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活动动态 | 领导动态 | 政策法规 | 投融资服务 | 股权投资 | 股权交易 | 债务性融资 | 改制上市 | 案例介绍 | 考试认证 | 典范企业 | 担保融资 | 金融专家
 您的位置:首页 > 债务性融资政策 > 信息详情
潍坊成为全省首批“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城市
 

6日下午,由中国银行[3.12 -0.32% 股吧]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举办的银行间市场助推山东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在济南举行。在此框架下,作为山东省首批区域集优债务融资的3个试点城市之一,潍坊市副市长夏芳晨、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行长刘福毅,分别代表潍坊市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与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框架协议》。

据悉,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是由人民银行、中债公司和地方政府共同合作,通过政府支持、信用增进、集合发债等方式,旨在实质性地突破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以及高信用等级企业发债空间已经有限、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债规模面临天花板的现实。

刘福毅介绍说,该行始终注重并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创新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比例。2009年以来,潍坊市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工具,累计从银行间市场融资176.4亿元,特别是2009年首批创新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后,潍坊市一直保持该融资工具发行次数最多、融资规模最大和发行利率最低的记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在潍坊展开,将进一步改善区域资信状况,提升区域信誉和市场知名度,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关闭窗口
平台简介
版权所有@国家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国家科技金融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国家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