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刘洋)金融是核心竞争力,目前沈阳市正在加快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最大程度地激活金融人才的潜力?记者6月8日从沈阳市金融发展局获悉,针对“兴沈英才计划”中提出的对金融等重点领域人才进行支持这一政策举措,该局出台《“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实施细则(试行)》,围绕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需求,聚焦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每年重点支持25名左右金融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
市金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重点支持的金融人才聚焦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国有金融平台、私募基金管理人任职的专业人才。其中:
金融机构指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沈阳市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驻沈分行、分公司(含同级别)以上机构。
地方金融组织指经辽宁省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指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金融人才专业性强,人才的质量直接决定着金融业的发展水平和潜力。据悉,沈阳市重点支持的金融人才分为行业领军类金融人才和专业技术类金融人才两大类。
行业领军类金融人才要求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地方金融行业或投资管理、金融科技等金融领域工作经验以及股权投资项目“募投管退”经验;在符合申报条件企业中担任中层(含)以上管理职务或项目团队核心负责人;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或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有显著应用成效、投资业绩、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比如在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引领金融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投资业绩优秀,产生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者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等制度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优秀的经验做法,具有可复制推广性等,都可以申报全市重点支持金融人才。”市金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专业技术类金融人才则更看重业务技能,以及为推动金融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助力沈阳振兴发展等作出的贡献,比如金融产品获得的经济效益处于领先地位、参与过项目上市或完成并购重组取得较好进展、服务实体经济效果显著等。
沈阳市重点支持金融人才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