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融人才经纪职业能力标准暨评价办法》
《生态 CEO 职业能力标准暨评价办法》的通知
国金人办[2024]005 号
各部委(处室、研究院、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履行国家金融人才服务中心职能,以中国式现代化金融人才推动国家金融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我们委托四川分中心联合有关高校、专业机构立项了《金融人才培育评价服务体系建设》实证研究课题,制定了《金融人才经纪职业能力标准暨评价办法》(附件 1)、《生态 CEO 职业能力标准暨评价办法》(附件 2),并建立了教学和服务体系。经试点实践论证,得到了企业、乡村、院校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充分认可,在专业化人才培育和就创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全面推动成果转化,经中心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金融人才培育评价服务体系建设》课题指导小组,统筹科研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成果转化。陈中原任课题组组长,李财任课题组副组长。课题小组在四川分中心设立办公室,刘亚任办公室主任,许书豪、杨宗益、秦国华任课题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课题项目的统筹推进。现将《金融人才经纪职业能力标准暨评价办法》、《生态 CEO职业能力标准暨评价办法》印发,并委托九域国金人才服务中心(成都)有限公司牵头实施人才培育、服务相关工作,国家金融人才平台服务中心开展人才评价工作。评价通过人员纳入国家金融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库,取得的相应职业能力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作为就业、升职、加薪及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就业是最大民生,人才是第一资源。请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主动参与、靠前服务,不断深化课题研究、优化评价标准、完善服务体系,切实为党和国家的金融人才事业锻造一支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专业优良、担当有为的金融人才队伍。
附件: 1.《金融人才经纪职业能力标准暨评价办法》
2.《生态CEO职业能力标准暨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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