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四川省分中心进行整改工作的通知
国金人办〔2025〕06号
各地方分中心及内设处室、院(所):国金人办〔2025〕06号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金融人才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水平,加快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让全国各省、市、直辖市、区(县)的金融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四川省分中心对党的“两学一作”学习的要求动力不够、党员干部职责意识不够强、处理问题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特别是该中心对党的学习和领导讲话不落实等情况。同时在行政运行工作机制中自我行为,不按照总部要求和规章制度运行。
根据我中心“《关于在全国建设(成立)省级金融人才服务中心的通知》(全金人[2020]0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全国成立省级金融人才服务中心的通知》(国金人[2022]005号)”若干规定,经我中心常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四川省分中心予以暂停工作进行整改的决定,并对该分中心党支委书记陈忠进给予诫勉谈话,对中心主任陈中原给予行政管理不到位、领导责任心不强的行政警告。
自2025年2月27日该公告于17:00在我中心总部官网上发布时间起,给予四川省分中心暂停运行进行整改工作的决定,整改时间为限期法定时间10天,原该分中心进行的相关服务事项暂时由我中心总部直接受理(地址:北京复兴门大街45号院1号楼423),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国家金融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