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长三角(杭州)分中心进行整改工作的通知
国金人办【2025】09 号
各地方分中心及内设处室、院(所):国金人办【2025】09 号
为全面提升国家金融人才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水平,推动人才链、机构链、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的深度融合,更好地服务于高科技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经检查发现,长三角(杭州)分中心存在以下问题:对党的“两学一做”学习要求落实不到位,动力不足,党员干部职责意识不强,处理问题时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未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辩证的思维看待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对党的学习和领导讲话落实不力,行政运行工作机制不规范,未严格按照中心总部要求和规章制度执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中央金融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王卫东的指示精神,经我中心党务会议及其中心常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长三角(杭州)分中心予以暂停运行工作并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如下:
一、暂停运行:自2025年3月25日17:00起,暂停长三角(杭州)分中心的所有工作运行,整改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责任追究:对该分中心党支部书记左志进行诫勉谈话,对中心主任蒋迎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服务承接:整改期间,原由该分中心负责的服务事项暂由我中心总部直接受理(地址:北京复兴门大街45号院1号楼423)。
四、整改要求:长三角(杭州)分中心需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和总部规定,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以上整改工作完成后,需提交整改报告,经我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请长三角(杭州)分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党中央要求和中心总部部署。
特此通知。
国家金融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5日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