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由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签发的《融资平台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在相关部委会签。《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局派出机构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四方将协调合作共同对本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情况进行清查。
这意味着更大规模的地方融资平台清查工作正在启动。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上半年银监会、财政部等都多次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负债情况进行清查,不过清查结果差别很大,“对地方债务的情况依然是雾里看花”,这位人士说。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7月20日的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披露,截至6月末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已达7.66万亿元。
财政部则一直没有透露其相关清查数据。虽然已经确立了6月30日这个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新老划断”的时间点,但是没有一个清晰的数据可供依据,具体的执行细则也难以出台。在 《通知》后附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表》中,要求填写包括地方融资平台成立时间、主管部门、级别以及2009-2010年6月间的所有负债、资产负债率债务余额等详细数据说明。
“下一步启动的清查,实际上就是管理层、银行家和地方政府坐下来一起协商解决庞大的坏账风险问题了。”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称。
第二轮清查
其实今年6月,国务院下发19号文(即《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市场就在等待更细致的操作细则出台,“新老划断、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这一操作原则也需要更准确情况摸底来支撑。
因此债务规模和地方融资平台的归类都成为此次清查活动的目标,未来这些结果也将是执行19号文的重要依据。
一位接近央行人士也向本报证实了 “第二轮地方融资平台清查”工作已经开始。
“工作从上个月底管理层就已经开会布置下来了。具体分工是地方财政部门负责牵头自查融资平台的债务信息,并组织填报;央行各分支机构协助提供中期票据等有关政府债务性的信息;银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协调组织所在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等有关政府性债务报表的情况。”该人士称。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对债务余额及结构变化、使用去向、风险程度等内容进行分析并形成文字上报。
据悉,今年10月底,各方的信息最终将汇总到财政部统一上报。
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清查将把地方融资平台详细地分成四类。第一类是,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偿债资金70%以上来自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等财政性资金的融资平台;第二类是,承担公益性融资任务,同时还承担公益性建设,运营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第三类是,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公益性项目偿债资金70%以上来源于公司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第四类是,其他兼有不同类型融资功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只要为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公益性项目融资而建。不承担具体项目建设,管理职能。
这与19号文一脉相承。19号文要求,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对承担上述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同时还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这两条对于很多融资平台公司而言是致命打击。
事实上,虽然通知还在会签阶段,但地方已经开始行动。
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一份 《关于开展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内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及各大企业开展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查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平台公司债务情况,包括:债务类型、还款资金性质、融资规模、融资形式、抵押担保、融资投向、还款来源、资产负债率情况,以及偿债责任主体是否明确等。对只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不从事项目建设运营且还款依赖财政性资金的融资平台公司要作详细说明。
与以往的检查不同,这一次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清查是由地方各市财政、金融办公室、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共同配合开展,最终的统计报表及自查报告要求在2010年8月31日前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银监局。
真实的账本
去年至今,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状况通过官方渠道只出现过两次汇总数据。一次是央行的统计口径,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
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至今年6月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66万亿元。
但是这些数据并没有得到经济界人士的共同认可,财政部对外也表示,债务规模有多大,目前财政部也很难掌握。而一些经济学家估计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已经超过10万亿。
事实上,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统计的确非常困难。融资平台的构成复杂、性质不一。一些地方的融资平台跟发改委、财政局甚至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而一些商业化运营的企业甚至是上市公司也承担了部分为政府项目融资的功能。
另一方面,各部门的统一口径千差万别。哪些是政府性债务,哪些是非政府性债务还是要科学鉴定,数字的差异是比较大。对财政部来说平时的抽样调查很难推出一个确切数,并且各地的情况也不一样。
上述地方银监局负责人告诉本报,实际工作当中发现,各方统计数据标准不一,出现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少报的情况,而即便如此,风险敞口也相当惊人。
银行业内人士则透露,第一次清查,财政部实际上也在组织财政厅进行清查,而银监会是从银行不良贷款角度来检查的。两个部门之间思路并不相同,统计口径也比较乱。“第二次清查最重要的特点是部门联合,便于统计口径的统一。”
其实担心的不仅仅是银监会,财政部等部委也很担心。财政部和发改委有关人士也曾表示,如果出了问题就不会是小问题,对地方政府的正常运作都可能产生影响。
因此各方都希望能得到一个准确的数据,以便于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这也是此次四部委联合清查的重要目标。
银监会密集行动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银监会已经开始对地方融资平台当年新增贷款进行解包还原,要求每笔贷款对应相应的项目,并落实还款来源。截至今年年中,这项工作已经初步告一段落。
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也表示,银监会单方面的解包还原清查工作相对来说有局限性,如果贷款主体自身不配合,就很难全面了解信息。一些银行分支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也有可能出现掩盖的情况,将一些贷款放在不同的统计分类当中。
刘明康披露,7.66万亿元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中,目前存在严重偿还风险的贷款占23%。这意味着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敞口约在1.5万亿元。而同期银监会公布的整个银行业的拨备约在1.3万亿元。
地方银监局人士告诉本报,银监会上一轮自查数据的 “解包还原”还在收尾,新一轮清查工作就开始了。过去是各家银行上报一个加总的数据,而此次是把数据打回到各地,银监局、地方政府和银行一起逐笔对账,按照现金流测算落实每一个地方融资平台的性质和还款来源。
据悉,新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分类方式为“可完全覆盖类、基本覆盖类、部分覆盖类和不能覆盖类”四级。
根据兴业银行分析师的估计,完全覆盖类贷款大约占到全部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27%,基本覆盖类和部分覆盖类约占60%,而无覆盖类的则占到13%。
本报获悉,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各银行要完成清查分类、建立台账、推动银政对账、银政对话等工作。
9月到10月,银监会、银行业协会等将有债权的银行联合起来,选择风险敞口最大的银行做主牵头行,负责资产保全并与地方政府协调,主要针对第二类贷款和第三类贷款和地方政府谈判,以求做到“第二类贷款做实、第三类贷款规范”,并分类处理清理后的存量贷款,到年底前,依靠贷款的风险质量状况重新分类、提足拨备,做好坏账核销。
多重风险
“不少企业就是地方国资控股的企业或者上市公司,主要经营项目就是一些地方路桥建设或基础设施项目,但他们就不算是地方融资平台之列。而且据我们了解,一些企业发债就是为了归还银行贷款。”一位发改委人士称。
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告诉本报,想要厘清地方融资平台并不容易,多年以来,地方人民银行、银监局、商业银行都是依靠地方资源生存的,和地方政府、企业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在地方上的确很困难,不少机构认为有时候也不好卡得太死。
而一位做银行风险控制的人士却担心,地方会利用分类清理期间,把地方融资平台重组,把有现金流的资产甩出去,留下空壳公司交给银行慢慢处理。
工行投行研究中心史晨昱博士分析说,2009年下半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出现了一些趋势性的变化,即控股公司发展模式。在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的改组改造过程中,将分散的各类平台加以整合,通过控股公司实施对平台资源的集中控制、管理。
“实际上,现在不是标准的问题,而是银监局、银行和地方政府、企业坐下来商量解决办法,主要的负债和风险肯定是地方上甚至未来中央还是要背的,银行方面多少承担一些,具体比例就需要协商。”上述银行风险控制部门的人士说。
不过,留给监管层和商业银行的时间有限。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平台信贷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平台自身经营收入承载的能力,导致银行信贷资金的归还风险加大。渣打银行中国区研究主管王志浩就直言,总的来说,地方政府要用总税收收入的50%,承担80%的支出责任。
“而且,县域改革后,现在是省直管县,而地市一级财政被空心化了,所以地市一级的财政收入承载能力是没有保障的。这也是我们所担心的。”一位经济界人士称。
随着房地产调控进入深水区,部分地方上已经出现了土地 “滞销”的情况,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就会严重威胁到地方的财政能力和地方融资平台的还款能力。
“如果土地价格出现大规模的下跌,我们需要应付的就是多重风险。”一位商业银行人士表达了自己的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