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吉林省将启动实施“百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从今年起,计划每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0至40人,力争3年引进百人以上,以推动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吉林省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主要方式包括:项目引才,针对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开展引才活动,促进项目建设与人才引进的有效对接;展会引才,依托“东北亚博览会”、“农博会”、“汽博会”等大型展会,开展人才交流和引进;园区引才,鼓励和支持各产业园区完善引才政策,吸引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人才投资兴业;基地引才,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省级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鼓励探索建立人才引进新模式;猎头引才,定期向知名人才中介机构和猎头公司提供紧缺人才目录,建立引才合作关系;网络引才,利用吉林省人才工作网和海外专业协会网站,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吉林省将采取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在资金资助方面,对引进的创业人才,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资助,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住房并免收3年租金,协调解决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投资。对引进的创新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给予50万元的资金资助。引进人才研发的产品进行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时,可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符合规定的项目给予3年期内3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
同时,在收入分配方面,引才资助资金视同省级奖金,按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引进人才从事技术成果转让、开发等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引进人才以知识产权入股的,作价金额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为吉林省企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引进人才,由当地财政部门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上限为30万元。
在项目支持方面,对引进人才带领实施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优先向国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省级各类科技计划予以优先支持。
此外,吉林省还将在条件成熟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使之成为吉林省出人才、出机制、出成果的“人才特区”。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省建设20家左右省级人才基地,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人才开发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