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平台介绍   新闻动态   领导动态   人才入库   入库查询   人才注册   行业专家   交流会议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部委法规
  地方政府法规
  行业法规
客户服务    更多>>>

010 53392692;  13522178372

Guojinzx2010@govjrhr.cn

 您的位置:首页 -> 国家法规 -> 新闻列表
工行回应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热点问题,两种情况此次不调整

10月10日,工商银行发布《存量房利率调整常见问答(二)》,对当前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8个热点问题作出回答。该行明确,房贷利率等于或者低于LPR-30BP以及商用房贷款两种情况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此前,工商银行于9月29日发布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称,正在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

对于当前为固定/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工行此次明确需要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然后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如当前首套房贷执行固定利率定价,利率为4%,在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由于申请转换时的5年期以上LPR为3.85%,转换后利率为LPR+15BP,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

工行明确,除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进行批量调整,无需申请“二套转首套”。

除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都将调整为LPR-30BP。由于此次利率调整仅调整LPR加减点,并不调整贷款重定价日,并且不同客户贷款重定价日不同(可能是次年1月1日,也可能是贷款发放日),贷款利率在批量调整时可能未重定价,贷款采用的5年期以上LPR值(定价基准)有4.2%、3.95%、3.85%三种可能,使得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可能会有所差别。到了贷款重定价日,贷款进行重定价后,参加此次批量调整的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工行还称,此次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银行不向客户收取相关费用。

  上一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召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成果交流会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友情链接:建设部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银监会  国家工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发改委  国家财政部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务院法制办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证监会  财经CCTV-2  经济与法  CCTV-新闻1+1  中国经济信息杂志社  法制日报 中国银行业协会

 

 

注册担保风险管理师 金融职业认证 国家职业核心能力等级认证 中国金融人才入库等级证书 注册担保风险管理师认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