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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整治“平台贷”:叫停违规担保
在银行业自查、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冲刺阶段,国务院再次作出部署:要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并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放贷管理。

在银行业自查、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冲刺阶段,国务院再次作出部署:要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并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放贷管理。

5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必须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一要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二要分类清理规范地方政府已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划清职能,规范运作。三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放贷管理。四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一业内专家认为,当前治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范银行行为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强化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二是在商业银行建立包括项目风险、平台风险和地方财政风险的综合风险评估模式。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强调,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担保无效是地方融资平台的主要风险之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无效。不过,监管部门一负责人表示,对于存量贷款,原有的地方政府和人大开具的“担保函”等不宜完全作废,但对于增量贷款,银行需在前述基础上增加新的规范和要求,需要具备足够财务实力的担保主体,追加土地资产、优质企业股权等合法足值的抵质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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