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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单位与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技能和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技能和专业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结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制定。纲要提出我国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人才基础。
各行业应加强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围绕重点领域发展,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加大急需研发人才和紧缺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根据国家规划,制定人才特别是行业领军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的倾斜政策。继续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现就行业金融人才建设通知建议如下:
一、行业服务中心设立目标:围绕建设各行业专业金融人才和企事业用人单位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各行业专业金融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模,提高各行业专业金融人才创新能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行业金融人才培养为基础,为各行业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金融人才队伍,推动全国各行业金融人才的发展与建设工作。
二、设立方式:按照非事业单位编制,而是以行业+全国金融人才(研究院)服务中心共建方式设立,即按照自愿原则由各行业申请,在各行业内部主管。其名称为中国(全国)***(该行业名称)金融人才(研究院)服务中心,如:中国(全国)科技金融人才(研究院)服务中心。
三、设立后的各行业金融人才(研究院)服务中心服务范围:打造各行业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基地,和高校合作培养各行业金融人才,各行业人才流动建设,各行业人才评测与评价,各行业人才市场建设标准制定,各行业国际人才合作,各行业人才推荐及全国金融人才平台服务中心授权的服务范围。
四、人才队伍建设:设立后的各行业金融人才服务中心的人才队伍从各行业人才组织部门(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借用或聘用、各高校招录,全国市场招聘组成,按照合同制原则用人。
五、经费来源:按照市场原则,由各行业政府购买服务、培训、咨询、课题建设、人才中介等获得。
六、办公场地:可与主管部门协商,采取划拨或租赁方式获取。
七、新设立的各行业金融人才服务中心必须建立党委、行政双重领导制度。可以参照事业单位第三类管理方式运行。
八、业务指导关系为全国(国家)金融人才平台服务中心至各行业金融人才(研究院)服务中心。
九、国家金融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副主任
联系电话:01066094423
附:
(一)行业(研究院)服务中心筹建表
(二)人才队伍建设表(三名党员以上)
(三)建设(设立)申请备案表
全国金融人才平台服务中心
2020.12.02
服务中心建设(设立)申请备案表下载链接:/WebEdit/attached/file/20201202/2020120219120672672.doc
人才队伍建设表下载链接:/WebEdit/attached/file/20201202/20201202191376707670.xlsx
建设(设立)申请备案表:/WebEdit/attached/file/20201202/2020120219147276727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