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定义不同,导致此前央行与银监会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上的说法有所不同。
针对“央行报告透露地方融资平台规模高达14.4万亿元”的说法,一位央行官员昨日接受路透社采访时指出,由于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定义不同,导致此前央行与银监会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上的说法有所不同。他表示,略超过9万亿元人民币的数据较为合理。
央行在6月初发布的“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曾提及,2010年末各地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占当地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基本不超过30%。外界据2010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47.92万亿元人民币计算,得出其规模上限在14.4万亿元左右。
由于此前学界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的最坏估算也就是12万亿元,而媒体此前也曾引述银监会的数据称,至2010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规模约为9.1万亿元。因此上述消息直接加剧了市场的担忧。
据早报记者昨日了解到的信息,央行版数据确实要较银监会版数据“详细完整得多”,因为当时收集这些数据的口径较广,“可以用来反映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执行力度”。
除了澄清数据,路透社昨日还援引上述官员的话说,“正在进行的调查显示,不排除少量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投向属于亭台楼阁等没有现金流的项目,但多数地方的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运作情况良好,并没有市场担心的那么严重。”
不过该官员也坦言,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最担心的莫过于“不能借新还旧”及“展期困难”,相信很快将会对此有一个解决办法。
据早报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银行申请展期,但银行因可能计提更多拨备而拒绝为地方融资平台展期。
中国银监会此前曾发布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在今年6月之前,将不符合要求的由地方融资平台整改为一般公司类的贷款,重新纳入平台贷款管理。
根据此前规定,银监会对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划分依据,是以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占其应还本息的比例。其中,“全覆盖”这一比例在100%及以上,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充足;“基本覆盖”这一比例在70%~100%之间,有少部分依靠财政担保;“半覆盖”这一比例在30%~70%之间,部分依靠财政担保;“无覆盖”这一比例在30%以下,借款人自身有少量现金流,但大部分依靠财政担保。
上述规定要求银行根据上述四类覆盖分别按100%、140%、250%和300%计提信贷资产风险权重。